近日,某车主的一张罚单引起了很多网民的关注,受罚原因尽然是车内悬挂饰品,罚款20元。猫哥之前的确听过说这类的罚款,但从没看到过真实的罚单,说实话猫哥的车里也在挂着平安符,这么多年了也没被交警处罚,难道是没有这项法规么?
在查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后,真相大白,第六十二条第二项上确实有这么一条: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于此同时,交通违章代码查询网站上也显示了“1049”的代表含义。
《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
违章代码“1049”
看来这名车主被罚确实不冤,但猫哥很纳闷,为何实施了这么多年的条例,现在才有人被查处呢?究其原因,还是交警的执法力度不够。猫哥所在的办公地点位于上海车流较大的成都北路上,每分钟单向从楼下通过的车辆不少于100辆,在车内悬挂饰品的车辆占60%左右,如果按20-50元的罚款来算,每天8小时能收到57.6-144万元的罚款。当然,这是理想化的,猫哥的意思不是想说这笔罚款额的确很高,而是违规的司机实在太多。
早年禁止酒后开车的条例颁布后,也没有多少人放在心上,直到出了N多起事故后,各地才开始严查酒驾。直至今日,各位司机都会谈酒色变,即使不是司机也会提醒身边的朋友或家人不要酒后驾车,归根到底还是严查严打出了成效。
行车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国内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很难做到法规颁布后每人都照章执行,加大惩处力度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但不得不说国内交警的执行力度确实不够强。不光是在悬挂饰品这方面,不系安全带,开车打手机和向外抛垃圾等都需要加大惩处力度,这些看似平常的小动作,在关键时刻都很有可能要了司机的性命。
各地交警最近正在进行“百日会战”,除去七大类交通违法行为,还对安全文明行驶整治,包括“不得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等行为。不仅仅是车内后视镜上的挂件,包括车内前后窗范围内放置的玩具娃娃、抱枕等物品,只要妨碍到驾驶员的视线就存在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像上面这位车主,将很多饰品摆在中控台上, 除了遮挡视线外,还很容易在前档玻璃上形成倒影,司机开行车时很可能形成幻觉,发生交通事故。回头大伙赶紧看看车上有没有遮挡视线的挂件,有就赶紧摘了吧,平安符也要放对位置才能保平安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