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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不应该只是走过场

一猫汽车网 2015-03-15 00:58:22

  “年年3·15,岁岁话维权”,数不清是第几个“3·15”的消费者维权日如期而至,这几天,各大媒体开始一如既往的陆续报道关于各行各业消费者维权的新闻,报纸、电台、电视、网络、微信、微博处处可见,个人觉得这些报道就像西餐里的前菜,可能大家就会问,那主菜是什么呢?主菜就是一年一度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举办的3·15晚会,不知道今年央视的大刀又会砍向哪个行业?哪些品牌呢?本人和大家一样,非常期待!但是汽车行业是绝对跑不掉,这个大家都懂的,至于今年是哪家企业,我们拭目以待。


  在汽车行业,3•15应该说一个很“热闹”的节日。汽车作为大件商品,跟我们的出行安全息息相关,加上近几年汽车销量成翻增长,汽车消费者大量增加,汽车投诉的量自然倍增,每年这个时候各种维权或将再次上演。


  3·15晚会举办了那么多年,其积极的意义不容置疑,可是为什么依然会有那么多的汽车消费者权益被侵犯呢?为什么加价提车、购车霸王条款、4S店维修黑幕、这些报道依然屡见不鲜呢?或许你就亲身经历过。这些问题正是我们需要反思的地方,我只能说在天朝汽车消费维权的形势仍然严峻。


  虽然国家已经出台的“新消法”和“汽车三包”规定为汽车消费中的热点问题做了法律上的注解,但是在实际的消费过程中,往往会遭遇意想不到的事件,消费者维权时仍处于弱势地位。举个例子,汽车三包规定指出,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但是目前现在有一些4S店的对策就是故意刻意规避维修次数,不给你开维修接待单据了,维修记录没有了就意味维权的时候没有了证据。从这点不难看出汽车商家们已经熟读并研究透彻这两部法律的细节,相反我们消费者对于这两部跟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可以说是知之甚少。


  从上面的例子当中就折射出两个需要我们反思的问题,其一,国家的相关法律依然不够完善,不够严谨,才给这些不良商家钻这个空子,其二,就是我们消费者自身的法律知识太过缺乏,正所谓不懂法,又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如果我们自身的法律意识更强的话,在不良商家侵犯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加以制止。


  可能有人会反驳说,虽然我自己不懂法,但我可以投诉,我可以告他。这也正是我想说的另外一个需要我们反思的地方,目前汽车消费者面临的是投诉无门的这么一种窘境,消费者可能想到的是工商局啊,工商部门虽有行政处罚权,但主要是对企业本身的监管,对质量监管更多的是质监部门,那么问题又来了,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检测机构,而且仅有的几个检测机构多不接受个人消费者的检测业务,即使接受,也是检测程序复杂、费用较高,在当今这个时间就是金钱的社会,你耗得起吗? 还有一个大家非常熟悉的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但是非常抱歉!消协并不是执法部门,它没有执法权,只能起到调解的作用。所以各位,正是因为维权渠道的不畅通,才会出现前面提到过的“砸奔驰、锤宝马、骡子拉奥迪”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吸引媒体来表达自身的诉求,尽快成立相关职能部门组建统一的执法体,已经显得相当的迫切。


  最后一个要值得我们反思的就是在汽车界极具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加价买车,这种现象时至今日依然屡见不鲜,可能有人就会调侃说,人家有钱,人家就是那么任性。但是正是某些消费者的任性铸就了商家这种不良风气的发生,这种行为我只能用赵本山小品里的一个经典角色来形容,就是现实版的范伟,被人骗还帮着数钱,最后还对骗子说声谢谢啊!


  汽车消费权益的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重而道远,仅靠一两部法律远远不够,相关的配套监管和保障机制也应该迎头赶上,加大前端监管力度,重视投诉信息的收集与整合,完善多层次的汽车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另一方面作为消费者的我们需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和提升维权意识。最后想说的就是汽车消费权益的保护不应该是一个只在“3·15”才被人提起的话题,不应该只是走走过场,喊喊口号就落下帷幕,应该走出误区,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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