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对外公示了“2014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以下简称燃耗情况),在91家国产乘用车企业中,有25家未达标(较2013年度多了3家);29家进口车企中则有10家未能达标(较2013年度减少1家)。另外,标致雪铁龙(中国)因未提交《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而被“点名”;有5家企业不达标且未递交《平均燃料消耗改善计划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则有可能面临相关处罚。
在刚刚公布的2014年度“燃耗情况”中,64家企业的平均燃耗达到了2014年度目标值要求,而江淮安驰、北汽集团、东风裕隆、福建奔驰、广汽吉奥、江铃控股、华晨金杯、一汽吉林、一汽集团、重庆力帆等25家企业则未能达标。值得一提的是,半年前还处于“不达标”行列的北汽股份,这次也以7.03升的燃耗勉强“及格”(该企业2014年达标值即为7.03升/百公里)。
在29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的“燃耗情况”中,有17家达到要求,仍有阿斯顿马丁、法拉利、铃木(中国)、迈凯伦、日产(中国)等10家不达标。此外,标致雪铁龙(中国)未及时提交《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执行情况年度报告》;而东风本田和广汽本田的数据为零。具体分析请见《阿斯顿马丁“领衔” 10家进口车企平均燃耗不达标》(//www.emao.com/news/201504/7195.html)。
2013年3月,工信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建立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及通报制度,制定了到2015年我国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的目标,并对各企业分别制定了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根据《核算办法》,工信部于2014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的公告》。85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中,有58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以下简称平均燃耗)达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2013年度目标值要求,有27家没有达到要求,包括贵航青年莲花、荣成华泰、华晨金杯、北汽股份、一汽吉林、广汽乘用车、重庆力帆、广汽吉奥等企业,国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为7.23升/百公里。
26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中,有13家企业达到要求,13家企业没有达到要求,包括本田(中国)、保时捷(中国)、雷诺(北京)、克莱斯勒(中国)、日产(中国)、现代(中国)等,进口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9.06升/百公里。
从上面的数字可以看出,汽车企业的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不理想,特别是一些上马SUV车型的企业,其平均油耗还出现了反弹迹象,这显然与有关部门希望以此政策督促企业注重研发和技术、促进节能环保的初衷背道而驰的。
为了加强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管理,工信部等五部委于2014年10月下发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将采取包括:公开通报、暂停受理新产品申报、暂停生产项目的新建扩建审批等的多项惩罚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同一汽车生产集团公司下属有多个独立法人乘用车生产企业,可作为一个核算主体统一核算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这就使得燃耗目标变得并非难以实现。
例如合肥长安汽车、长安铃木、昌河铃木、上汽通用五菱等企业,就凭借着生产众多小排量车型顺利通过了考核。而东风、长安、一汽、上汽、比亚迪、吉利等也分享了节能/新能源车型带来的油耗均值“红利”。
但是,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2013年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为7.33升/百公里,而2014年度这一数字为7.23升/百公里,其降低幅度十分有限。在近年来消费者大量购买SUV、MPV等大型乘用车的趋势推动下,包括一汽集团等车企的平均燃耗长期居高不下。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仅仅依靠传统汽油车的技术升级,是很难实现6.9升/百公里的目标的。
据了解,工信部的政策导向包括鼓励新能源车汽车产业发展,鼓励柴油车发展,鼓励替代燃料汽车适度发展,鼓励小型车辆并抑制大型和越野车辆,鼓励三排座车辆等运输效率较高的车辆,以及鼓励节能技术发展应用。
令某些不达标企业“安心”的是,它们暂时还不需要担心“受罚”。根据《通知》的规定,不达标企业目前只需向工信部递交“承诺书”,提出具体的年度改善目标和改进措施(包括对现有的达不到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车型的停产、限产等)。这也许是江淮安驰、成都新大地、大庆沃尔沃、厦门金龙和通用(中国)等5家未达标企业并不急于递交“承诺书”的原因。
对此,而有业界人士指出,平均燃耗目前并非强制执行,所谓的处罚仍停留在“通告”式的“书面批评上”。所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一日不出台,工信部的“平均燃耗核算”对于汽车企业就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和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