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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娃不如美帝狗 又一女婴童车内窒息致死

一猫汽车网 2015-04-04 00:05:06 图片作者:吴嘉劼

       必须承认,这条标题也许会挑动爱国人士的敏感神经。但是,请诸位爱国人士看完本文最后一张图片之后再下定论。

       4月1日下午,上海松江一名男子带着自己19个月大的女儿外出办事,将孩子锁在车内自行离开,等到想起车内还有孩子时,时间已经过去了数小时。当男子匆匆赶回打开车门,发现孩子已经双手握拳无意识,且全身发紫。男子随即将孩子送松江区中心医院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挽回孩子的生命。


       这并不是中国第一起成年人将小孩锁在车中、小孩窒息死亡的案例了。猫叔在百度里略微搜索,便搜出无数条相似的新闻。

       2012年6月,湖南一名3岁女童被老师遗忘在幼儿园校车里长达7小时,校车停在无任何遮挡路上,车门紧锁,车内温度或有50摄氏度,女童中暑身亡。

 

       2013年7月,湖北一名13岁男孩被大人遗忘在车内,2个多小时后被发现时已昏迷,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8月福建晋江一名2岁女童被舅舅遗忘在车内,次日被发现时女童已经窒息死亡。

       如果以上不幸的案例还能被视为大人粗心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这个案例只能说是大人操蛋了——2012年1月,虹口一小区内,一位粗心妈妈将钥匙遗忘车内,一岁半小宝宝被反锁车中,而孩子家长却不愿砸碎车窗,导致孩子困在车内一个多小时后才被解救出来!

 

       其实,单独将孩子锁在车内导致孩子死亡的案例在中国并不罕见,其危害性大家都知道,但是为什么每年都会有这样的悲剧发生呢?在猫叔看来,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驾驶教育体制落后以及中国的法律不完善。而在汽车遍地跑的美国,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原因就在于中美两国在对于这种将孩子单独留在车内的行为,有明确的法律制裁措施。


       换言之,中国对驾驶员如何开车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但是对于如何确保乘员和自身安全方面,却做得非常不细致。

       叔查阅了一下中国驾考笔试题库,没有看到关于禁止将儿童单独留在车内的试题。猫叔接下来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没有看到关于禁止将儿童单独留在车内的条款,仅有广东省和河南省等少数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不得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明文写入——全国法规居然不如地方法规细致,难道全国人大代表们在立法时都在玩手机吗?


       尽管如此,如果有成人“将未成年人单独留在机动车内”,该作如何处罚?这些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也没有明确。根据司法原理,“无罚便无法”,如果法律没有处罚细则,充其量只能算作一种“规定”。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和儿童有关的法律仅见于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这在猫叔看来,也是一条“和稀泥”的法律。如何“管理”,如何“带领”?最高法院院长周强你来告诉我!

 

       有律师分析认为,类似这种将儿童单独留在车中致死的行为,当事人有可能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孩子的其余直系亲属原谅当事人,则有可能被判缓刑——这种被原谅而免刑的情况,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发生。

       那么,美国针对将儿童单独留在车中的行为会如何处理呢?猫叔专门下载了美国加州中文版的《驾驶手册》。这个手册是美国加州驾考的必备读物,而且同时具备法律效力。

 

       首先,美国在驾考笔试中,就明确规定了将儿童单独留在车中属于违法行为。美国一位名为Monica Yang的华裔母亲在圣地亚哥县La Mesa市一处购物中心停车场被警察逮捕,原因是她不顾烈日当空,将两名幼儿留置在露天停放的汽车内,被指危及儿童生命安全——尽管儿童并没有死亡。之前说过,有上海父母不愿砸碎车窗营救被锁在车内的孩子,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美国,美国警察则有权开枪将阻止砸窗者击毙。

       其次,如果儿童因为被单独留在车内致死,当事人将被法官依据美国法律CVC-5620条款判处一级谋杀罪——就算孩子的母亲或父亲愿意原谅当事人也没有用。这一点和中国有很大区别,凸显出美国法律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2014年,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一名男子把不到两周岁的儿子独自留在汽车里,造成孩子热死在车内,该男子受到多项谋杀指控。同年,美国堪萨斯州威奇托市的男子Seth Jackson将自己10个月大的孩子被遗忘在车内,等他发现时,孩子已经被热死在温度高达32度的封闭汽车中,Seth Jackson由此面临一级谋杀罪的指控。

       不仅仅是美国孩子,就算是美国的狗,在车上所受到的法律保护也比中国儿童完善。如果在美国加州将一条狗扔出车窗或遗弃在公路上,当事人将有可能被判处1000美元罚款和6个月监禁。


       对比中美法律不难发现,中国儿童在中国交通法规上受到的保护,还远不如一条美国狗。说中国娃不如美帝狗,是一个很沉重而且很能挑动爱国人士敏感神经的话题。


       也许会有人质疑猫叔故意取一个哗众取宠的标题吸引眼球,其实猫叔既无意揭开他人的伤口,也无意哗众取宠,猫叔期望的是中国立法机构早些承担起责任,让婴孩的生命不再因为父母的无知、驾考培训部门的失职,而白白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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