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和深圳因为禁行电动自行车“火”遍全国,《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涉及广泛、手段决绝、制裁严厉,可谓要全面封杀电动车。
昨日深圳交警通报了近期“禁摩限电”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还宣布推迟实施拘留违规使用三轮车人员规定的时间,从原定的4月1日改为从4月16日起。
针对网上传言交警拘留快递人员,交警部门昨日回应称,个别快递企业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运送货物来谋取利益,既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是对其他守规企业和行业的一种不公平竞争。(内容来自广州日报)
广州市法制办主任邢翔介绍,草案主要亮点是针对摩托车和非机动车(主要指残疾人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创设了“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等管理制度。
据广州市政府提交的草案,广州拟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本市禁止摩托车通行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由市残联统一发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据了解,目前各地对电动车管理普遍的做法是,禁止超标(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车上路,但对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的则未禁止上路和销售。(消息来自新快报)
相关负责人给出过解释,“事故太多了,死亡2345人,背后就是两千多个家庭”。这样的说法,就跟当初禁摩一样,“事故太多”“伤亡太多”,这些都是站不住脚的臭不要脸的借口。
禁摩最大的理由是什么,是污染和不安全。《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Ⅲ阶段)》这样的法律法规是做什么的?它也不是摆设,技术水平也完全可以达到不输于汽车的排放污染水平。再来说安全,这更是意淫管理方式,认为驾驶摩托车出行的要不就是飙车,要不就是大排量车。实际上最广泛为群众出行需要的恰恰是小排量和小踏板。他们车速完全适合在城市中60km/h以内的路况,更不消提百公里油耗要比汽车小得多。(以适合城市通勤的五羊本田佳御110为例,百公里油耗只要2L上下,高下立现)
回来说电动车,禁摩后,不少人都选择了电动车出行。电动车不安全?不在上牌、驾驶资格认证、安全帽等安全设备要求上下功夫,直接下禁令?这就跟当初禁摩一样,是懒政表现,用粗暴的方式胁迫群众的正常出行。所以说你们臭不要脸都是轻的。
再说说皮卡,曾经的粗暴禁令已经开始逐步解禁,为什么?因为落后的管理方式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尤其是政府在管理上,自以为是为大家着想,没有任何的沟通和调查民意,这时候只能送你们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