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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智能网联汽车法律规制高峰论坛成功召开

一猫汽车网 2024-04-23 14:15:05

近日,为探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在人工智能时代的法规建设,健全规范自动驾驶管理体系,“人工智能时代的智能网联汽车法律规制高峰论坛”在北邮科技大厦成功举办。

论坛由北京通信法治研究会和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联合主办,ICMA智联出行研究院、智能网联汽车数据治理创新中心支持承办,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问题,以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机制,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和行业监管提供了专业支撑。



论坛由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副秘书长杨晓兰做总主持人。共有24位来自国家邮政局、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等机构的专家,来自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同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学者,以及来自百度自动驾驶、商汤科技、中国移动研究院、美团自动车、新石器、奥迪北汽新能源企业嘉宾,分别进行了分享。



北京通信法制研究会会长娄耀雄在欢迎致辞中表示,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给人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在对社会形态产生深刻的影响,也产生了众多需要深入研讨的法律问题,例如自动驾驶汽车的事故责任。但人工智能仍然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并不能够超越范式,科学革命不会产生,所以人类不用担心人工智能会对人类产生冲击。



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执行院长何姗姗在致辞中重点谈到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趋势。她表示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在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汽车面临的规模化、商业化落地已经成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建设的关键。这就需要立法跟上行业发展的脚步,给产业和技术提供一个有前瞻性、有引导性的空间,为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指引和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安全可控的业态场景下发展和应用。



在人工智能法律问题讨论版块,商汤科技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研究主任胡正坤和中国移动研究院人工智能与智慧运营中心常务副总经理邓超分别从产业发展的角度、技术应用发展的角度,介绍了人工智能行业发展的前沿趋势,也谈到了他们对于平衡产业发展与治理的看法,希望通过完善政策法规的建设来规范并促进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

接下来,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人工智能产业中心主任刘文丽介绍了全球各国人工智能法律法规的整体情况,她对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变革下,各国监管机构之间对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进行的监管竞赛进行了解读,并做了对比性研究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副教授刘晓春、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高级工程师李梅则分别从人工智能数据的版权问题、人工智能领域的反垄断问题进行切入,呼吁要从政策法规的角度去考虑解决办法。

在智能网联汽车法律规制的主题报告环节,百度的自动驾驶安全与政策首席专家吴琼从产业发展的角度介绍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前沿趋势;ICMA智联出行研究院的副院长续俊旗系统梳理了智能网联汽车的法治之路,从自动驾驶的立法背景,到核心法律制度和国内外立法进展,都做了详细介绍,并在最后提出了前瞻思考。续院长认为,制约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有两大因素:一是技术成熟度及伴随的安全问题,二是法律规则的缺失问题;推动地方立法先行先试,进而推动国家层面的立法行动,是规范和牵引自动驾驶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接下来的演讲环节,嘉宾们分别从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的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通知政策解读、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政策解读、自动驾驶事故责任划分、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无人驾驶设备立法、智能网联汽车地方立法评析、企业数据合规治理与实践等业界关注的重点政策法规建设领域进行了观点分享,并引发了现场观众的积极讨论。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副司长靳兵发表了题目为《拥抱新质生产力,为科技创新保驾护航》的主题演讲。他为智能交通立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即立法工作需要与时俱进,从为科技进步保驾护航的角度大胆创新,尤其在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的应用和成果转化上做出中国特色;同时,可借鉴科研领域制定法律、标准、政策同步推进的做法,推动智能网联车领域完整法律体系的快速形成。

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副处长黄龙在介绍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发展研究后表示,高精度地图是现阶段以及未来实现高级别自动驾驶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基础要件。希望智能网联汽车企业,以及上下游厂商、相关研究机构,高度重视地理信息安全,与测绘部门协同发力,同题共答,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真正助力数字经济腾飞,也为加速提升测绘新质生产力作出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分享了他对“自动驾驶地方立法的规范框架与基本思路”的看法。张教授认为地方立法面临的约束主要包括:无权分配责任、无权调整许可范围和条件、无权调整行政法律责任承担要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地方明确立法思路,充分考虑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仍然会有较大的发挥空间。地方立法可将如何获得更加安全的交通工具作为立法的重点考虑,将会更加有效的指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

在智能网联汽车地方立法评析的版块,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慧处副处长杨东龙、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吉栋、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沁分别介绍了深圳、上海、以及京津冀协同在自动驾驶立法方面的经验和分析,为北京市的自动驾驶立法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本次高峰论坛全天共有120余位观众到场聆听,并与演讲嘉宾产生了积极互动。本次大会主持之一、北京国际数字经济治理研究院副秘书长杨晓兰表示,本次大会是在人工智能新时代全面探讨智能网联汽车法律规制的最佳平台,为企业依法合规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业务提供了参考,为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应用、商业化试点、以及规模化商用的进程起到了有益的助力。她还希望智能网联汽车法规规制高峰论坛能与每年的热点相结合,不断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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