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公路安全保险协会(IIHS)最新一项研究发现,提高速限会提高死亡率,过去20年内3.3万人都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死亡的。如果零死亡是我们未来的愿景,那么这个政策将是摧毁我们愿望的主要原因之一。
IIHS研究报告统计总裁Charles Farmer一份声明中表示,虽然过去20年里,死亡率有所下跌。但是,如果国家不提高各州公路速限的话,也许死亡率会更低。
在过去20年期间里,估计33000人死亡都是由于速限增加造成的,而且这个数据还可能更多。这项研究数据不包括过去三年的情况。在2013年,虽然只有得克萨斯州和犹他州的速限超过80/85英里每小时,但大多州的速限已达到75英里每小时。
在美国,每个州都规定了车辆在高度公路上的最高行驶速度,也就是国内的限速政策。高速公路的速限是国家规定的,自1995年以来,各个地方的速限都在不断提高。在1970—1980年代,各个地方速限基本保持在55英里每小时(约89km/h),如果超过这个速度,驾驶员将面临经济处罚。
1973年,美国国会要求各州以55英里每小时作为高速公路的最高速度,他们这样规定的是为了得到更多公路保护费。他们更多是担心燃油的不足,而不是消费者的安全,但意外发现这个速限政策降低了车祸的死亡率。
1987年,能源问题得到缓解,美国国会放宽速限要求,允许个别州际公路的速限提高到65英里每小时(约105km/h)。对提高速限的支持者来说,这个规定会更符合实际生活的驾驶习惯,因为平时司机觉得之前的速限是不满足平时驾驶的。但是,一旦速限提高后,司机的速度越来越快。所以,到了1993年,大多州际公路的速限都达到了65英里每小时(约105km/h),只有少数州际的保持在55英里小时(89km/h)。
从上面的曲线发现,1993—2013年期间,美国各州的速限逐渐在增加,到了2013年,美国已经有6个州的速限达到80英里每小时(约128km/h),得克萨州的速限甚至达到85英里每小时(137km/h)。据了解,自2013起,各州的速限似乎没有降低的迹象。反对者提议:“希望国家立法者牢记更高速度会带来惨重后果这个教训,希望他们考虑降低各州的速限,提高驾驶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