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马7系撞击马自达2一案层层发酵,网上先有消息说宝马车主疑似毒驾、官二代,后来又被南京警方一一辟谣。而网友关注的重点从一开始的肇事车主身份,是否酒驾或毒驾,转移到了“日系车是否安全”这个老话题上。
最新的消息称,宝马公司通过技术手段认定当时肇事宝马7系车速高达167km/h。于是又有人提出,如果马自达2以167公里时速撞上宝马7系,宝马7系的乘员很可能只是重伤而不会死亡——这话的潜台词依然是“日系车不安全”。
看到这些消息,猫叔不由有些愤怒。事故中有人伤亡,任何人都首先要给予逝者和受伤家属充分的尊重,而不是从购买的车辆安不安全的问题上去抹黑他们。另外,所有人都应该明了一点:通常意义上,没有不安全的车,只有不安全的人。大部分的事故尤其是恶性事故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而不是车!
当然,既然有网友提出马自达2撞宝马7系结果会怎么样,猫叔不妨告诉大家,马自达2因为车头溃缩区较短,车主很可能无法在事故后单独走出驾驶舱,但不排除保存性命的可能性;宝马7系即便不被腰斩,但车主和乘员几乎没有生还可能。
大家先别不信,根据动能公式动量F*t=v*m,马自达的质量(m)大约是1100kg,车速(v)167km/h,约等于46.38m/s,计算结果是如果马自达2以167公里时速撞击宝马7系侧面,产生的力(F)为510180N(牛顿),瞬间的冲击力相当于51吨!
在这样巨大的冲击力之下,没有车能够幸免,即便宝马车内乘员不被甩出车外,但强大的横向动能会折断车内人员的颈椎和脊柱。
早些年有丰田卡罗拉在事故中将桑塔纳2000“腰斩”,结果卡罗拉论坛中一派欢呼雀跃;后来又有哈弗“腰斩”宝来的案例,自主品牌车主又奔走相告——这种阿Q精神毫无意义。
众所周知,车身侧面不像车头和车尾有较长的溃缩区,是所有车的软肋。不管是什么车遭受167km/h的侧面碰撞之后,都没法保证车内乘员没有伤亡。很早以前美国加州曾经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丰田雅力士侧面撞向一辆紧急出警在十字路口闯红灯的维多利亚皇冠警车,车上警员当场死亡。而当时碰撞车速不超105km/h。
所以说,就此事件争论日系车的安全性其实是毫无意义的。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应该是关注国家相关的交通立法,因为从法律角度而言,肇事者王某甚至都不构成“危险驾驶罪”,这其实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其次,我们不妨再审视一下自身的交通素质——其实这里很想说一件事,当那些人尽皆知的交通事故案例诸如什么“杭州70码”、“我爸是李刚”被媒体曝出时,肇事车主王某或许也谴责过肇事者,如今一念之差,自己却也成了恶性肇事者中的一员。
所以在此劝告各位车主,开车上路不要心存侥幸胆大包天,知道“怕”字怎么写,对于所有车主而言绝对是一件好事,这远比关心日系车是否安全更有意义。最后,愿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