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绝大部分消费者追求的购物极致无非是四个字
物美价廉
但对于汽车行业生产者来说,很显然不符合价值规律。
原因在于,对于中国汽车市场来说,生产者通常旱涝保收,因为他们并不直接接触市场,只是将车辆卖给经销商,而最终承担市场风险的也是经销商这个经营者。
这才出现很多经销商为了拿到厂家年终返点(以销售数量),进行薄利多销,最终惠及消费者的情况发生。
但很显然,汽车生产者并不希望自己的产品由于经销商间的降价行为破坏自身的价格体系,影响品牌形象,所以在《反垄断法》出台以前,大多数汽车生产商对于经销商都有着一套严格的限制方式。
而产销分离——是国家遵循市场机制出台的一项规定,目的就是将乘用车生产/销售分开,让销售更加符合市场规律。2016年出台的《反垄断法》中对“汽车业纵向垄断协议”有着明确的描述:
“在实务中,纵向协议可以表现为直接限制,比如合同条款规定经销商的转售价格;也可以表现为间接限制,比如固定经销商的利润率和折扣水平,通过实施价格监测对不合同条款规定经销商的转售价格遵守建议价的经销商取消返利、拒绝供货或提前解除授权协议。
简单来讲,就是生产者通过各类手段限制或控制经销商的价格
我们常见的手段有:
1.禁止跨区域销售,就是北京的经销商不能把车卖到其他地区。
2.在网站公布只公布指导价,并且不在电话咨询中透露优惠幅度。
3.要求经销商不与任何团合作。
其中我们最常遇到的第1、2条,困扰着不少地方购车者。通常来讲,北京上海地区由于本地经销商较多,价格竞争较为激烈,车价也较低。二十万左右的车型和其他地方相比有时甚至能差几万元。但当购车者向北京地区经销商表明购买意图后,总会得到“不卖外地”或者“卖外地是另外一个价格”的答复。
这让不少消费者感到十分困扰,也觉得不公平
据知情人透露,2016年最后一张汽车行业反垄断罚单将落到美系车企头上。
其中在华的美国车企主要是上汽通用集团旗下-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福特集团旗下-福特,林肯。以及已经被处罚过的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
是谁?在《反垄断法》已经出台的情况下依旧公然对抗呢?
2014-2015汽车行业反垄断处罚一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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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企业 | 罚金 |
2014-8 | 湖北4家宝马经销商 | 160万 |
2014-8 | 12家日本汽配企业 | 12.35亿 |
2014-9 | 一汽-大众 | 2.4亿 |
2014-9 | 克莱斯勒 | 3168万 |
2015-4 | 江苏奔驰经销商 | 3.5亿 |
猫哥选取了两款福特,别克的畅销车型,分别在两家拥有电商业务的网站上进行对比。
从表面上看,福特蒙迪欧在官方指导价上应该和网站进行过沟通,并且要求经销商不得报低价给电商网站。而别克则没有出现类似的问题。
但猫哥通过电话采访发现,北京区域的4家别克经销商均明确在电话里表示不允许上外地牌照,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只售本市,而3家福特经销商均表示可售全国。
也就是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两家品牌或许都有不同程度的“打擦边球”行为,而猫哥也从经销商处了解到别克对于经销商参与团购,秒杀等活动都有着一定限制,具体表现在团购价格需要上报同意方可参加的情况。
眼看2017年降至,这最后一张2016年汽车行业反垄断罚单到底 “花落谁家”?消费者和经销商的利益是否能得到《反垄断法》的保护?一猫汽车网将持续进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