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湖北省襄阳市消费者彭先生投诉称:他于2013年11月18日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2014年3月在行驶过程中,该车发动机曲轴突然断裂,发动机严重受损。彭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维修车辆,并承担相关修理费用。销售商家却以该车是“库存车”已在价格上给予优惠,不享受“三包”服务为由不给消费者进行维修。
案例2:内蒙古的甘先生发来投诉,2013年他购入一台广汽本田歌诗图汽车,在当年11月30日首保时发现变速箱箱体底部有大量油泥,同时发现变速箱箱体下部存在严重铸造缺陷(缺陷类型有扣模、披缝和大量模裂纹,为铸造模具温度不足导致),当时行车总里程为3880公里,4S店不承认缺陷和漏油事实存在,搪塞说是装配油产生的油泥,让他继续观察。
案例3:2014年10月,甘先生的车子在进行第三次常规保养时(行车里程12000公里),发现变速箱漏油问题已较严重,4S店初步确认为传感器边盖密封圈漏油,并做了维修更换,但维修一周后变速箱箱体下部再次出现油滴。甘先生向厂家申请更换变速箱总成,希望能一次性排除所有安全隐患,但厂家只承诺更换变速箱箱体,且不作质量保证、不愿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同时认定本次更换箱体与上次维修不属同一配件,即本次维修若问题不能解决,甘先生仍不能依据汽车三包规定进行退换车。甘先生与厂家多次交涉,仍不能达成一致。
中国质量万里行投诉部在2014全年共收到关于汽车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704件,其中关于汽车三包的争议投诉有85件,消费者经常会碰到一些4S店把保养和三包条例捆绑起来,还有一些明明是发动机、变速箱等出现故障,但厂家不按照三包进行更换,实施霸王条款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
分析: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汽车三包”规定对汽车厂商缺乏强制执行力。此外,高昂的成本和繁杂的手续,也让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仅仅是出具“汽车检验检测报告”一项,就得要消费者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另外还得花上不少钱。胖兔哥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正在进行“汽车三包”实施工作调研,2015年2月调研结束之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汽车三包”细化准则,新标准将于短时间内出台。